招商引资,是地方激活经济、引进民间资本的重要抓手,而契约精神,则是营商环境最坚实的底色。在贵安新区,一个曾经被寄予厚望的农旅招商项目,却陷入长达九年的困局:民营企业家携六千余万资本入局,项目被叫停后由官方启动接管清算,九年过去清算结论迟迟未能出炉;土地争议尚未了结,地块另行引入第三方,企业千万级投入形成的地上资产遭到拆除损毁,投资人深陷债务泥潭。
招商引资签下 350 亩建设用地约定,“先建后补” 埋下隐患
时间回溯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在贵安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推动下,贵州高峰花海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贵安新区高峰花海农旅产业示范园建设投资合同》,落地高峰花海农旅示范园项目。合同明确,管委会为项目提供不少于 350 亩建设用地,打造集花海观光、户外拓展、农业科普于一体的农旅园区。
为追求项目尽快落地,贵安新区管委会采用 “先建后补” 模式,要求企业先行投资建设,后续补办相关手续。出于对国家级新区的信任,企业在短短四个月投入近 7000 万元,开展场地平整、构筑物、景观配套施工。但在推进过程中企业发现,协议约定的建设用地与该区域上位土地规划明显不符,实际可用于建设的土地不足百亩,用地缺口巨大,导致项目规划根本无法落地,企业认为,招商签约阶段,相关用地条件存在信息偏差,给项目造成先天落地障碍。
2016 年 8 月 12 日,贵安新区管委会发现土地性质的矛盾,利用行政手段强制叫停在建的项目。
项目停摆之后,2017 年 1 月 14 日,新区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明确拟推动项目复工,建设用地规模调整至 400 亩以内,由分管领导协调国土、规建部门,视情况签订补充协议补齐用地短板。遗憾的是,这份会议纪要确定的规划调整、补充协议等全部补救举措,因上位规划的土地红线等问题,压根无法落地执行。
此后企业仍对国家级新区抱有绝对的信任,主动寻求解决办法,并多次修改报送规划方案,方案通过所谓管委会组织的专家评审,管委会向企业下发《复工通知书》,写明项目规划已获批准,督促企业加快建设。可企业持评审纪要与复工通知,却始终无法取得法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边通知复工,一边拿不到法定审批证件,导致项目彻底陷入停滞。
政府接管启动清算,九年没有正式结论,信访督办难解困局
项目推进无望,贵安新区管委会为解决因土地性质原因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加之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也想接手该项目进行开发,政企双方决定协商善后处置。2017 年 9 月,贵安新区接管项目,项目范围内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交由管委会管控。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印发清算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场开展审计。同年 10 月,管委会以借支形式向企业拨付 2380 万元,双方约定该笔款项在最终清算款中抵扣。
企业当时期待,即便存在部分亏损,也能收回大部分投资本金。但第三方审计完成后,清算程序就此搁置。相关部门曾在 2018 年承诺争取 5 月底解决纠纷;2022 年 10 月主管领导与企业会商,承诺半年出具清算结果。
两次解决时限承诺最终均未落地。
投资人多年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材料递交贵州省信访局、国家信访部门,案件被列为督办信访件,但大多收到 “正在研究、加快推进” 的程序性答复,始终没有实质性清算结论。数千万元投资悬而未决,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濒临破产,投资人背负巨额债务。
围绕 2380 万元这笔预支款项,后续又衍生出新的争议。该笔款项原本约定在整体清算中抵扣,却被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将行政清算框架下的争议转化为普通民事债务纠纷。该案一审企业胜诉,二审改判企业败诉。据企业反馈,一审、二审由同一法官参与审理,就此提出审理程序方面的异议。企业认为,该诉讼割裂党工委集体决策的清算法律关系。
争议未了结土地另寻合作方,企业资产遭拆除,报警求助无果
更加激化矛盾的一幕发生在 2020 年。原投资方称,在投资协议尚未解除、清算程序没有办结、资产权属仍存争议的情况下,高峰镇相关主管单位将项目土地对接第三方企业,签署新的投资协议,自身事先并未收到相关告知。原投资方收到相关消息已是三个月之后,投资人到现场见到之前费心费血建设的项目被第三方大肆破坏和重建,当即进行了报警处理,但问题并未得到化解。
第三方进场在没有沟通原投资方的情况下,并未开展资产核对、评估交接,便对原有建筑、景观配套设施实施拆除,改变场地地貌,开展蓝莓种植作业。企业前期千万级投资形成的实物资产遭到损毁。后续地块又引入其他施工主体,土地多次流转,残存资产持续灭失,进一步加大后续清算核查难度。
面对资产受损情况,原投资方将第三方公司告上法院,案件结果未达到企业的预期。
项目尚未完成清算,土地流转相关争议却持续产生,各方矛盾进一步加剧。原投资方在清算开启之时,项目实际上已被清算领导小组接管,当时原投资方支付的流转款尚余 19 个月。2019 年 4 月底,该笔流转费期限到期之后,贵安新区下辖高峰镇政府,竟勒令原投资方继续支付流转费用。更加荒唐的是,在贵州蓝之美有限公司对项目用地进行蓝莓种植之后,高峰镇政府还组织项目所属的村委会将原投资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原投资方支付流转款项。
民企的三重追问:招商承诺、清算拖延、资产处置该如何厘清
历经九年煎熬,投资方提出三个核心疑问: 第一,招商协议白纸黑字约定 350 亩建设用地,事后才发现土地规划条件并不支持,该条款签署究竟是工作疏漏,还是约定本身不具备落地基础?2017 年专题会议已经明确补救方案,为何全部未能落地? 第二,清算由党工委管委会正式启动,第三方审计机构已完成审计,为什么历时近九年无法出具正式清算结论?多次承诺到期无法兑现,是案情复杂,还是存在推诿拖延?将清算项下款项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否意在规避行政清算责任? 第三,投资协议未解除、清算未办结,为何能够将争议土地交由第三方开发?企业投入形成的地上资产,未经评估交接即被拆除损毁,处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援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土地管理法》以及行政协议相关司法解释认为,行政机关应当恪守契约精神,依法履行招商引资协议;土地供给存在瑕疵、清算义务长期搁置,损害政务诚信;争议尚未解决便处置地块、放任资产损毁,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益。
投资人提出诉求:恳请上级部门对本案予以督办,查清清算搁置、土地处置、民事诉讼割裂清算关系等事实;回归既定整体清算路径,限期完成清算,保障投资人本金、资金占用成本及合理损失;核查土地处置的合规性,对已损毁资产依法评估赔偿;以此案为契机,推动地方整改营商环境,防范同类事件重演。
结语
国家多次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整治 “新官不理旧账”,推动政府信守招商引资协议,筑牢政务诚信的根基。
对于投资人而言,九年时间,企业濒临绝境,背负沉重债务,期待的不只是经济层面的补偿,更是一份基于法治的公平对待。期待相关部门能够正视该起历史遗留纠纷,全面查清事件原委,推动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让招商引资的契约不再沦为一纸空文。
